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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保險局昨天指出,「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保額已經兩年沒有調整,金管會規畫,最快四月起,調高住宅地震基本險保額,從一百五十萬元提高到一百七十萬元,保費則不變。
產險業者指出,九二一大地震後,政府規定,購買住宅火險必須附加投保住宅地震基本險,投保後,若因地震導致房屋「全損」,最高理賠一百五十萬元,附加理賠臨時住宿費用廿萬元。
保險局規畫調高住宅地震基本險保額至一百七十萬元,臨時住宿費不變,保額總上限拉高到一百九十萬元,但保費不漲價,一年仍是一千三百五十元。
此外,產險公會也研議住宅火險承保範圍「自動擴大」,房子雖然沒有失火,但是若房屋玻璃破裂、值錢家具遭竊、或住家門口被人噴漆破壞,也可以要求理賠。
而且保障擴大、保費不變,估計全國約兩百五十萬戶投保戶受惠,最快四月實施。
保險局表示,目前住宅火險保障範圍,包括房屋失火、與遭火災波及的「第三人」,例如自家如果失火燒到鄰居家,因而導致鄰居受傷或財物損失,也可以理賠。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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