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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往往給人的印象很差,

以前常聽到有房仲幫客戶找房子,

在成交的金額做手腳,

屋主賣800萬 買方買900萬,

不但賺服務費還賺差價,

搞得買賣雙方都輸 他獨贏,

這種現象現在還是常有耳聞.

其實也不能單怪房仲,

那些奧客不付服務費 要求服務費打折的人,

是造成房仲不得不另求偏財的主因.

 

有些大品牌有公開交易的制度去規避這些奇奇怪怪的手法,

但永遠是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買賣雙方如果可以誠心請房仲去合議價錢並尊重專業,

我認為好的交易循環會立即發生在買賣雙方,

房仲也會正正常常的做好他該盡的義務.

 

 

 

桃園地區   呂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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