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級

初任各官等職務人員,等級起敘

薪資給與

三等

職前訓練期間:比照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支給

43,350

訓練期滿及格:分發擔任候補法官或候補檢察官

約98,000元

1.薪資給與包含本俸+專業加給,但尚未扣除公保、健保、退撫提存、所得稅等。
2.實際薪資,仍以錄取後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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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顧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