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事項: |
一、 |
報名日期:101年6月26日至101年7月9日 |
二、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
貳、甄試類別、學歷資格及筆試科目: |
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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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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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才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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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名額(備取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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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及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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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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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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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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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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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齡不限,國內外大學(含學院)法律學系所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 已具備中華民國律師證書(需完成律師職前訓練)。 3. 英語程度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者: (1)全民英檢 (GEPT) 中高級檢定合格 (2)托福 (IBT) 達80分或托福 (CBT)200 分 (3) 多益 (TOEIC) 達 750 分 (4) 劍橋博思電腦職場英語檢測達(BULATS) ALTE Level 3; (5) IELTS 國際英語測試5.5以上 (6) 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240 分、面試達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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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各佔本科目之50%) 國文考公文簽及函各一題、英文考中翻英及英翻中各一題◎題型:非選擇題 科目二:民法、票據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題型:非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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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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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齡不限,國內外研究所畢業,且取得碩士學位證書 2..具備下列任一工作經驗: (1)從事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業務至少二年以上。 (2)任職於財務顧問公司或評等機構從事金融機構風險管理內部信用評等模型建置至少二年以上經驗。 3. 英語程度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者: (1)全民英檢 (GEPT) 中高級檢定合格 (2)托福 (IBT) 達80分 或托福 (CBT)200 分 (3) 多益 (TOEIC) 達 750 分 (4) 劍橋博思電腦職場英語檢測達(BULATS) ALTE Level 3; (5) IELTS 國際英語測試5.5以上 (6) 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240 分、面試達S~2+。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備銀行業內部信用評等模型建置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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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銀行自有資本之計算與自有資本標準之國際通則(其中50%測驗題數以英文命題)◎題型:非選擇題,且一律以中文作答 科目二:含風險管理理論與實務、財務金融、統計學(其中50%測驗題數以英文命)◎題型:非選擇題,且一律以中文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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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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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營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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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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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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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齡不限,國內外大專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 同時具備下列三項資格條件: (1)具證券商業務員或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 (2)具期貨商業務員資格(到職時,證書須在有效期限內) (3) 報名截止日起往前計算,具連續三年以上證券營業員經歷。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備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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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國文及英文(各佔本科目之50%) 國文考公文簽及函各一題、英文考中翻英及英翻中各一題◎題型:選擇題 科目二:財務分析、投資學、證券法規◎題型: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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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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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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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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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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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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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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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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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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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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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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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金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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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竹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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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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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齡不限,國內外大專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同時具備下列(1)、(2)、(3)項並具備下列第(4)項a.b.c.d.中至少一種: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證明書; (2)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 (3)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 (4) a.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明書: b.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合格 證明書; c.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 乙科測驗合格證明書; d.證券商高級證券業務員測驗合格 證明書。 3. 英語程度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者: (1)全民英檢 (GEPT)初級檢定合格 (2)托福 (IBT) 達45分 (3) 多益 (TOEIC) 達 350 分 (4) 劍橋博思電腦職場英語檢測達(BULATS) ALTE Level 1; (5) IELTS 國際英語測試3以上 (6) 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150 分、面試達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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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國文及英文(各佔本科目之50%)◎題型:選擇題 科目二: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題型: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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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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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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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人員- 機房輪值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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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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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齡不限,國內外大學(含學院)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 英語程度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者: (1)全民英檢 (GEPT)初級檢定合格 (2)托福 (IBT) 達45分 (3) 多益 (TOEIC) 達 350 分 (4) 劍橋博思電腦職場英語檢測達(BULATS) ALTE Level 1; (5) IELTS 國際英語測試3以上 (6) 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150 分、面試達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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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國文及英文(各本佔科目之50%)◎題型:選擇題 科目二:程 式 設 計 ( COBOL、SQL、VB 及JAVA 語言為主)◎題型:選擇題+非選擇題 科目三:資料庫管理及網路管理 ◎題型:選擇題+非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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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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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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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地區係包含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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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測驗事項: |
一、第一試(筆試):101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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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持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件正本(含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四者擇一)入場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 |
二、第二試(口試 / 術科測驗):101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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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務必攜帶本人身分證件正本(未攜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 |
肆、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
一、成績計算(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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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第一試(筆試)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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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科原始分數以100分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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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資訊人員類組:科目一佔第一試(筆試)成績30%;科目二佔第一試(筆試)成績40%;科目三佔第一試(筆試)成績30%;科目一、科目二及科目三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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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資訊人員類組外之各類組:科目一佔第一試(筆試)成績40%;科目二佔第一試(筆試)成績60%;科目一及科目二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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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兩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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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依應考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各類組正取及備取合計名額在5 名(含)以下者,擇優取正取及備取合計名額之3 倍人數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各類組正取及備取合計名額在6 名(含)以上者,擇優取正取及備取合計名額之2 倍人數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惟筆試有一科零分 ( 含缺考 ) 、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未達 50 分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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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如第一試(筆試)成績相同時,資訊類組依序以(1)科目二、(2)科目一、(3)科目三之原始分數高低決定錄取排序;其餘各類組依序以(1)科目二、(2)科目一之原始分數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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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第二試(口試)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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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試成績以100分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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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口試評分項目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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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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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行銷能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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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才識 (包括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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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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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第一試 ( 筆試 ) 所佔比重 60% ,第二試 ( 口試 ) 所佔比重 40% 。錄取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惟口試成績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 |
伍、錄取及進用: |
一、 |
錄取人員由臺灣土地銀行視業務需要及職缺自榜示日起一年內依序進用。惟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進用後先派任基層工作試用6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派用,其後由各業務單位視業務需要調整工作,不合格者予以解僱 |
二、 |
錄取人員進用後應立切結書,同意在進用機構需才地區之業務單位服務滿 3 年,始得申請調動,否則不予僱用 |
陸、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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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各職等職位新進人員資格條件及核薪標準表」及進用機構規定支薪: 八職等人員敘支780薪點(月薪約51,023元,獎金另計)。 五職等人員敘支480薪點(月薪約33,580元,獎金另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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