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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往往給人的印象很差,
以前常聽到有房仲幫客戶找房子,
在成交的金額做手腳,
屋主賣800萬 買方買900萬,
不但賺服務費還賺差價,
搞得買賣雙方都輸 他獨贏,
這種現象現在還是常有耳聞.
其實也不能單怪房仲,
那些奧客不付服務費 要求服務費打折的人,
是造成房仲不得不另求偏財的主因.
有些大品牌有公開交易的制度去規避這些奇奇怪怪的手法,
但永遠是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買賣雙方如果可以誠心請房仲去合議價錢並尊重專業,
我認為好的交易循環會立即發生在買賣雙方,
房仲也會正正常常的做好他該盡的義務.
桃園地區 呂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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