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2月17日
發文字號:選專五字第1013300216號
主旨:公告舉辦10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第1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特種考試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人員考試。
依據:考試院101年2月16日第11屆第175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別及類科:
(一)高等考試:計設驗船師、食品技師、消防設備師等3類科。
(二)相當高等考試:計設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等3類科。
(三)普通考試:計設消防設備士、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財產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代理人、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保險經紀人、一般保險公證人、海事保險公證人等9類科。
(四)相當普通考試:計設牙體技術生1類科。
二、考試日期:
(一)驗船師、食品技師、消防設備師考試:101年5月26日(星期六)至27日(星期日)2天。
(二)牙體技術師考試:101年5月27日(星期日)至28日(星期一)2天。
(三)語言治療師、聽力師、地政士考試:101年5月26日(星期六)至27日(星期日)1.5天。
(四)消防設備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第一梯次,財產保險代理人、財產保險經紀人、一般保險公證人等3類科)、牙體技術生考試:101年5月26日(星期六)1天。
(五)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第二梯次,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經紀人、海事保險公證人等3類科):101年5月27日(星期日)1天。
三、考試地點:除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生考試僅設臺北考區外,其餘考試分設臺北、臺中及高雄等3考區舉行。(詳細地點另登載於寄發之入場證)。
四、報名有關規定:
(一)報名日期:自101年2月24日(星期五)至3月5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網路報名系統將於3月5日(星期一)下午5時準時關閉,逾期無法報名。請應考人提早完成報名作業,避免集中於報名截止日上網,以免造成網路流量壅塞而影響報名權益。
(二)報名寄件地點: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五科(臺北市文山區11602試院路1之1號)。
(三)報名方式:
1.本考試擇定地政士、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辦理無紙化報名,其餘考試仍採單軌網路報名方式辦理。前揭「無紙化報名」係指應考人於網路報名系統所填具之報名資料,將透過與戶役政機關及各級學校之資料進行檢核,得免繳報名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證明文件等(得進行學歷資料檢核之各級學校名單及畢業起始年度,已公布於網路報名系統);若所填具之報名資料無法透過與戶役政機關及各級學校之資料進行檢核時,或應考人申請特殊照護措施等,則以「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
2.應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主站)、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入系統報名,登入報名資料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登錄完成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繳款證明等,以掛號郵寄至前開地點。(惟報考地政士、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如符合無紙化報名要件者,於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後,將由系統主動提示訊息,毋須繳交報名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等證明文件,但仍應於規定期限內列印繳款單或線上繳費,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
(四)報名收件截止日期:須於101年3月6日前寄出報名表件(報考地政士、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符合無紙化報名要件者除外),始完成報名程序;報名表件一律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原件退回。
(五)其他注意事項:為配合地政士、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網路報名時須上傳照片JPG電子檔,請應考人於報名前備妥照片JPG檔案,憑以報名,否則將無法完成報名登錄。
五、本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格方式與其他有關事項,詳載於本考試應考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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