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乙式汽車車體損失險可以享有甲式車體損失險的更大保障?對於業者這種行銷手法,金管會昨(12)日表示,此行為恐違反保險商品招攬相關規定,將進行了解。

目前市場上銷售的汽車車體損失保險種類眾多,承保範圍也有所差異,金管會保險局昨天特別提醒消費者在投保前,除應審慎考量自身需求外,也應注意承保範圍、自負額及除外責任等事項。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目前市場上的車損險主要可分為甲式、乙式及丙式三種,其中甲式的承保範圍最大,乙式則排除不明車損,範圍比甲式小。丙式更小,僅限於承保被保險汽車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的毀損滅失。

甲式因保障範圍最大,保費最貴,其次是乙式,丙式因保障範圍最小,保費也最便宜。

近來市面上傳出行銷手法,業者會跟車主說投保乙式車損險,可享有甲式的保障範圍,張玉煇表示,這種情況可能涉及違反招攬理賠相關規定,依法可處以罰鍰。

除了承保範圍外,消費者也要留意保險公司不賠的除外責任,例如車子因腐蝕、銹垢或自然耗損的毀損滅失等。若車子因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所致的毀損滅失,消費者需另外加保。如果消費者為節省保費,另外與保險公司約定限縮被保險人範圍,一旦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汽車並非由約定的被保險人駕駛者,保險公司也不會理賠,應特別注意。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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