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任職於桃園地區製造業前300大公司的人資部門。

 

A交大機械研究所畢業,

剛退伍,

無工作經驗。

昨天丟履歷到我們公司應徵工程師,

我看他的條件還OK,

但是我看到他的希望待遇是40K-42K。

我就打電話給A跟她確認他的希望待遇(因為很多人都會把自己的履歷寫得亂七八糟),

A很肯定地跟我說他就是要40K-42K,

我說好,如果有面試機會我會再打電話給你。

掛電話後我就把上寄封感謝函給他。

當天下午,

他又投履歷了,

這次把希望待遇降到38K-42K,

我依舊在寄封感謝函給他。

今天他又投履歷了,

這次的希望待遇下修到35K-40K。

 

是今天就算他把待遇降到22K我也不會請他來面談,

因為他的價值觀會讓我懷疑他的穩定性。

 

此外,

突然覺得自己好像是壓低社會新鮮人薪資的共犯結構中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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