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的建築相關法規規定下,一個建案均需要有銀行信託機構及建築專業背景的經理公司來監督一個個案,無論在工程進行及資金的運用均需由者兩個單位簽署認同,這樣的規定下無論是原始地主及房屋購買者都能得到『將房屋屬於自己』的保障。

舉例而言:
房屋興建到一半蓋不下去了怎麼辦?在銀行的信託契約中明訂【續建機制】由建築經理公司負責後續作業,在這個機制的作用下,其實在台灣已經看不到爛尾樓了!

 

 

 

桃園地區    呂顧問

新北中和自力造屋,吾居吾宿建案,低自備購屋,老屋重建,新北首座防災容積獎勵,買地造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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