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30   

壽險業即日起可提供保戶做保單轉換。金管會昨天備查壽險公會「人身保險業保險契約轉換及繳費年期變更自律規範」,開放保單做功能性轉換,即壽險保單可轉成醫療險或年金險。國泰人壽也立即宣布,將率先提供保戶保單轉換服務。

國泰人壽營業企劃部經理陳萬祥表示,透過保單轉換,原本只能在過世後留給家人的保險金,現在就可轉換成為「活著時、自己能用到的資產」,等於加碼自己的退休金,且不需多繳保費。

若轉換生效後,保戶後悔,有3年反悔期,即3年內都可回復成原契約。但轉換後若已開始理賠,保戶則不能反悔轉回原契約;若壽險業者若不當引導,只要保戶舉證,無論轉換幾年,都可回復。

 

【Upaper 記者孫中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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