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爭點

有同學問到: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所屬大隊到底是4個,還是5個?

 

二、法令規範

 

 依《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處務規程》第4條規定,本署設下列組、室、大隊:(1)出國事務組,分五科辦事。(2)移民事務組,分六科辦事。(3)國際事務組,分四科辦事。(4)移民資訊組,分五科辦事。(5)秘書室,分六科辦事。(6)人事室,分三科辦事。(7)會計室,分三科辦事。(8)政風室,分二科辦事。(9)專勤事務第一大隊,分十三隊、三十六分隊辦事。(10)專勤事務第二大隊,分十二隊、三十九分隊辦事。(11)國境事務大隊,分十六隊、四十二分隊辦事。(12)服務事務大隊,設二十五服務站辦事。(13)收容事務大隊,設七收容所,分九隊、五十分隊辦事。

故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共設置5個大隊。

 

 

 

<轉貼自王寶鑑老師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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