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甄試重要時程表

一、報名期間:101419(星期四)53(星期四)

二、筆試測驗日期:101519(星期六)上午(僅設台北考區)

三、口試測驗日期:10171(星期日)(僅設台北考區)

貳、華南金融集團聯合招募職缺

詳簡章

叁、測驗方式、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本次甄試分兩階段舉行: 

()第一試:筆試,均考二科,分為「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二科。 

1.共同科目:含國文及英文;題型均為選擇題 

2.專業科目:請參閱簡章第4頁至第10頁各類組之應試科目說明。題型分(1)選擇題或(2)非選擇題(包含申論題、簡答題、計算題或繪圖等) 

()第二試:口試。

   1.口試:詳細測驗流程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101613日起參閱本院華南金融集團101年度新進人員聯合甄試專區公告。 

2.依應考人筆試成績順序,按各類組錄取名額數倍人數(錄取名額10人以上者取2倍、49人者取3倍、23人者取4倍、1人者取5)通知參加第二試。 

二、成績計算(各項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第一試成績: 

    1.各科原始分數以100分計。

2.比例:「專業科目」佔第一試成績60%;「共同科目」佔第一試成績40% 

3.兩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成績。 

4.第一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專業科目、(2)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5.筆試有一科零分(含缺考)者,或未達該甄選類組所有全程到考人員平均分數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第二試成績: 

1.第二試成績為口試分數,滿分以100分計,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 

2.口試評分項目如下: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2)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3)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4)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總成績計算: 

1.第一試成績佔總成績50%;第二試成績佔總成績50% 

2.第一試(筆試)成績與第二試(口試)成績加權相加後為總成績。 

3.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第一試成績、(2)第二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仍為同分者,則再依序以(1)專業科目、(2)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三、錄取方式: 

()各類組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但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各事業單位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 

()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華南金融集團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肆、甄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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