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家庭經濟支柱,擔心萬一身故沒法繼續賺錢供家用嗎?現在有保險公司推出市場首張以「家庭照顧年金」概念設計的定期壽險保單,在被保險人身故或殘廢後每年給付一筆保險金,等於代替家庭經濟支柱賺錢供家人使用。

根據壽險公會資料統計,2012年台灣民眾的投保率高達222.97%,平均每人有二張以上的保單,但國人平均死亡給付僅53.8萬元,甚至無法支撐一個家庭一年的開銷,因為根據主計總處統計,2012年台灣平均每個家庭的消費性支出為72.7萬元,可見台灣民眾投保的壽險明顯不足。

面對家庭保障不足的問題,以往國人多選擇定期壽險或偏重保障的投資型商品,在工作期間維持高保障,萬一不幸身故,家人便能獲得一筆身故保險金,不過,「家庭支出」的需求年年都存在,如何透過保險商品解決家庭年支出的問題,過去的定期壽險商品給付較少考慮到「年開支」的問題。

國泰人壽近期推出「真鑫愛定期壽險」,數理部經理黃景祿表示,以「家庭照顧年金」概念,訴求萬一被保人不幸殘廢或身故,除如傳統壽險保單一樣給付一筆身故(殘廢)保險金外,家人每年還有「遺族照顧保險金」,一直給付到保險期滿為止。

因為以「家庭照顧年金」概念出發,黃景祿建議「保額」設定可參考被保險人的年收入,舉例來說,若原本年收入100萬元,可以投保70萬元,因為家庭成員減少,開銷可能也會少一點,可投保低於原本的年收入水準。

至於遺族照顧保險金給付的年期,是給付到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約定的「歲數」,共有60歲、65歲、70歲、75歲等四種選擇。例如,計畫工作到65歲的人,可選擇65歲,又或是想照顧家庭經濟開銷到70歲,則選70歲。

以30歲的爸爸為例,為保障家中每年約70萬的基本開銷到他65歲退休為止,投保「國泰人壽真鑫愛定期壽險」,保額約定70萬元,並設定保險期間65歲滿期,年繳保費67,550元。

萬一他在35歲身故,家人可先領一筆70萬元「身故保險金」,做為即時的經濟補助,之後每年也會領到「遺族照顧保險金」70萬元,到保險期滿為止,即65歲止,共能領取30次,合計2,100萬元的遺族照顧保險金。

20140120

【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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