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不但被罰錢,連投保汽車強制責任險也要加費。金管會今天宣布,從明天(3月1日)起,汽車車主若有酒駕被警方取締紀錄,名下汽車的汽車強制責任險就要加費,每有1次違規紀錄就加2100元,按次加費,且不限車數,也沒有上限。若屬公司車 (如客運車),則以有酒駕紀錄的該輛車車主為加費對象。

金管會強調,酒駕強制險加費制度按次加費,沒有上限,1次紀錄就加2100元,2次就加價4200元,依此類推,而且不限車數,如果一位酒駕車主名下有2輛車,2輛車的強制險都會加費。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明天起,強制汽車責任險被保險人酒後駕車遭警方取締,將列入該被保險人所駕駛車輛車主的紀錄,該車主名下的汽車投保本保險時,只要有1次違規紀錄,就會被加費2100元,且不限車數及加費金額上限。

保險局表示,未來產險公司承保時,將查詢被保險人前一年(自103年3月1日起)是否有酒駕違規紀錄,作為加費的依據。

金管會強調,汽車強制責任險屬於強制投保的政策性保險,每位車主都須投保,如未對酒駕紀錄車主加費,等於是沒有酒駕的車主承受因酒駕肇事理賠提升的額外保險費負擔,不符社會公平正義;若是保險公司理賠後對肇事者追償不足的金額,改由有酒駕紀錄的被保險人負擔,不但保險費率更公平合理,也盼減少酒後駕車現象。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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