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民署【移民行政特考】

    考試院院會今(22)日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規則及其第3條附表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第5條附表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應試科目表」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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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gif  
    原則上各種警察業務主管機關,皆隸屬於內政部警政署,唯獨『司法警察』,因涉及司法獨立的問題,而將專職司法警察事務的人員,歸於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或法務部所屬各級檢察署主管,由法官或檢察官指揮,協助辦理偵辦犯罪相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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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員.gif  
    行政執行的意義,除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主要包含行政執行事件之強制執行及義務人之拘提管收等,當辦理強制執行案件時,是由行政執行處之行政執行官、執行書記官與執行員一同出差處理,執行員會向欠國家錢的人,進行財產查封或拍賣,實行法律的執行者,而行政執行處就像是合法的討債公司。其工作地點主要在司法院及法務部所屬機關,受行政執行官和該處書記官所指揮,必須完成上級所交待之事項,更要將績效與結案的工作效率達成,雖須受支配,但相對所承擔的責任也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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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達員.gif  
    執達即含民事訴訟文書送達、民事裁判執行及債務人拘提等。依強制執行法規定,民事強制執行事務,於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設民事執行處辦理之,並由法官或司法事務官命書記官與執達員一同執行,而由書記官出面,執達員輔助作業,不需自行承擔法律責任,故執達員是協助書記官處理執行性、事務性的工作。分發單位是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工作環境單純,就是在法院或地檢署上下班之行政人員,朝九晚五的固定上班時間,還有周休二日可以自行安排,各種因素都利於女性來報考,說不定還可因此嫁個法官做丈夫,家庭與事業兩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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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gif  
    和同等的公務員相比,因書記『官』工作環境是在法院或檢察署,以及與法官或檢察官一同工作,除官位頭銜聽起來不錯外,在社會大眾心目中的地位也較清高。書記官深入法院基層,耳濡目染並實際接觸許多與司法官或檢察官相關之事項,可藉由這些實務經驗作為訓練,朝三等司法官與律師躍進。以近幾年的錄取人數來看,四等書記官的缺額相當之多,這代表頂尖好手上榜了,就算是個門外漢擠身為四等書記官的機會也非常大,藉此實現為人民伸張正義的夢想已不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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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護人.gif  
    觀護人的重要性是輔導並協助更生人重返社會,並且評估實施處罰後的效果。工作要點在於執行保護管束及輔導受保護管束人,教化導向正途,與社會大眾共同生活,並有自力更生之能力,預防以及治療雙管齊下,讓受保護管束者能在輔導之下,避免重蹈覆轍、浪費社會資源。主要分發地點是地方法院、司法院、法務部等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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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法院書記官.gif  
    隸屬於法院或檢察署的書記官,主要負責協助法官審判或檢察官偵查任務,受檢察官和法官指揮辦事。而書記官分為三等書記官及四等書記官,原先只有四等書記官自委任三職等開始任用,97 年起增列了三等書記官,不僅可吸引專科以上高學歷的考生投考,且讓書記官的升遷管道更加暢通,錄取後的三等書記官將以薦任六職等開始任用,分掌紀錄、文書、研究考核、總務、資料及訴訟輔導等事務,並得分科、分股辦事,除了民事、刑事亦有強制執行等等案件得去處理,比起四等書記官,光職等及薪水就高出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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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檢察事務官.gif  
    檢察事務官的職責,即是襄助檢察官行使職權。通常二到三個檢察官分配一個檢察事務官,輔助偵察刑事偵查工作,又因犯罪類型包羅萬象,需要不同專業領域之檢察事務官,來補足除法律專業外,檢察官所沒有的其他專業知識,故此在 89 年增列了四組專業的檢察事務官,分別是:「偵查實務組」、「財經實務組」、「電子資訊組」及「營繕工程組」,來分擔專業及縮短辦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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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司法事務官.gif  
    近年來,原本非法院所要承辦之業務,經修法程序後,交由法院來承辦,因此法院之業務更加繁雜,法官人力也相對短缺。基於專業分工並有效運用司法資源,發揮其極大值,讓法官能專注於處理攸關人身自由、財產等實體權益之審判核心事項,故司法院增設『司法事務官』,將非審判核心事務移由司法事務官處理,以減輕法官負擔,期提高裁判品質,並落實憲法對人民訴訟權益之保障。為因應多元的犯罪手法,又將其分為:法律事務組、財經事務組及營繕工程組,以達到專業法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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